
王乃玲/画
台胞吴先生感到很不解:“房子是我的,却挂着别人的户口,真是奇怪。”可是原业主不把户口迁出去,房子新买主就不买,他该怎么办?
台胞在厦门买住宅通常是不必考虑户口入户问题的,但台胞吴先生却为没有“户口”所困扰。原来,吴先生最近要转卖他买来并住了几年的住宅,因买主要求必须带“户口”才愿意买,这才发现他住宅的户口仍然被原业主“占着”。没带“户口”,他的住宅就卖不了。对这个难题,他只好向法律专家求助。
吴先生是台北人,今年60多岁,他在厦门买房定居已有六七年时间。“厦门是公认的‘人居城市’,是养老的上选之地。”吴先生介绍说,厦门有海、有湖、有山、有岛,再加上气候温和、四季如春。他正是看中厦门独特的人文自然景观、特有的温馨生活魅力,才来厦门养老。
但是到了今年,由于台湾家里变故,吴先生须搬回台湾居住,他不得不把在厦门住了这些年的住宅卖掉。吴先生很快就找到了买家。买家对他的住宅挺满意,对售价也可以接受。就在吴先生以为可以拍板成交时,买家突然询问这套住宅有否带“户口”的情况:“我是为了孩子入学才选择这里的住房的。”原来,吴先生住宅附近有一所小学,按厦门市小学就学划片招生的规定,买家买吴先生的住宅,是为了将来让孩子在这一带上学,而要上学就必须在当地入户。
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若不是本市户口,购买二手房不能按购房落户政策申办户口迁入厦门市;若是厦门市户口,则本市之间户口迁移需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吴先生对这些是一窍不通,当初买这套住宅的一切手续,都是交由中介办理的。几天以后,吴先生被告知,他的住宅无法让买家的户口迁进来,原因是原业主有落户且没有迁走,还挂在住宅的名下。
“那时候,台湾人到厦门只要看中楼盘,就可以凭台胞证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哪里会考虑到什么户口?”吴先生说,当初买房时,因为台湾人的户口不需要迁到大陆,所以在与原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本没有提到户口的事情。“中介可能也觉得我不需要,因此没有跟我说,我也没有太在意,如今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买主要求住宅带户口才买,吴先生也只好找到了原业主,请他把户口迁走。可是,原业主不同意,理由是“现在突然要我迁户口,我到哪里落地?”
吴先生感到很不解:“房子是我的,却挂着别人的户口,真是奇怪。”可是原业主户口不迁移出去,这套住宅买主就不买。“我该怎么办?”吴先生想请教法律专家,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让原业主把户口迁走?他觉得,当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和原业主都没有向他提起户口的问题,“好像是被摆了一道。”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点评 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慧智:
台胞来大陆购房居住往往没有“迁入户口”的需求,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经常“想不到”会去对于户口迁移问题做出约定,但此举往往成为所购买房屋再次转让时的“定时炸弹”。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相当的“头痛”,有的问题是“灾难性”的。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依法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的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制度政策的限制。如果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在没有卖方主动申请的情况下,无论买方如何“理直气壮”,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
因此,台胞们在大陆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必须坚持“两个务必”:务必约定原房主户口迁出的时间、方式;务必约定原房主如未能如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基于以上合同约定,如果卖方违约,台胞可以卖方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样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受理的。此外,如果台胞是在委托中介方的专业协助下签订的合同,但中介方未能尽到必要的提醒义务,根据中介委托合同中介方存在重大过失的,台胞也可追究中介方的“失职之责”。(厦门商报 陈怀安)
来源:厦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