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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记者在市区同辉嘉园小区(又称日出印象)看到,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公告栏贴出一则《关于同辉嘉园物业撤出的报告》,引起小区业主的广泛关注。报告声明,在一个月的撤出公示期间,该公司将积极配合业委会做好同辉嘉园物业移交工作,公示期满后将正式撤出小区。 缘起:提价条款未能达成一致 据了解,同辉嘉园小区有住宅284套,店面118间。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同辉嘉园业委会签订分阶段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2008年7月1日正式进驻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五条约定,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费将分别为0.40元/月·平方米和0.60元/月·平方米;自2009年7月1日起,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费将分别提升为0.45元/月·平方米和0.80元/月·平方米。如该提价方案未获业主大会通过,原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009年7月,该合同到期,但同辉嘉园业委会一直没有通过原合同约定的提价方案,原物业服务合同已自动终止。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向有关部门汇报,在不提升物业费的情况下,续管三个月。但是,到2010年1月,该公司续管超过6个月,同辉嘉园业委会仍没有就提价具体条款与雅居物业达成一致意见。 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谢总说,该公司按**服务标准为同辉嘉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进驻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物业费如果不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他们无法再继续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谢总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他们提价后的《同辉嘉园物业服务费收支表》。记者看到,按提价后初步测算同辉嘉园物业服务各项收入为38万多元,其各项支出为38万多元,但收入比支出略少约700元。 谢总告诉记者,上述收入是按住宅物业费90%、店面物业费40%收取率进行计算的,但此前该公司在小区住宅物业费收取率仅为60%,店面物业费收取率更低,收入部分有估高。 分歧:业委会要提取小区建设费 据了解,目前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同辉嘉园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建设费存在分歧。该业委会提出,从公共收入中提取2万元用做小区建设费,用于保障小区设施设备维修及小区的建设费用,对此,雅居物业公司表示无法接受。 在物业公司贴出撤出报告前的1月23日,业委会在公告栏贴出公告:经过热心的业主、业主代表、业委会长时间与物业服务公司就物业费提价、续签合同、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等权益方面进行接触、沟通、协商,目前已取得物业费提价共识,但无法就物业费提价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 业委会在这份公告中说,核心问题是所有的物业收入中约定用于保障小区设施设备维修及小区的建设费用,他们表示,物业方出一万元的维修费,远不能保障小区设施设备维修、运转费用。 小区业主:希望物业公司能够稳定 就福建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出同辉嘉园小区一事,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一些业主。11幢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雅居物业要撤出,他是知道的,他说现在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还是很到位的,跟小区业主的关系也不错,他认为没必要换。6幢的一位业主说,小区物业公司已经换了2个了,再也经不起折腾了,物业公司如果不稳定,小区的稳定就很难保证,不要老是换物业,尤其不希望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入。3幢的一位业主说,物业公司只有赚钱才能生存,才能为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采访中,多数业主对现在物业公司的服务表示认可,对提价也表示赞同,希望该公司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同时也希望该公司加强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把小区管理好,建设好。 对于同辉嘉园小区业委会要求提取小区建设费,一些业主认为不合理。他们认为,业委会的工作缺乏透明度,费用提取多少,用于什么项目,都没有进行公示,业主不清楚。还有一些业主表示,如果业主委员会不能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他们将进行投票表决。另外,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让小区管理能够恢复正常。
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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