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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房管局向开发企业发出建立诚信档案函,要求没有建立诚信档案的开发企业,尽快将材料上报建立诚信档案。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石市房管局要求全市范围内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已达到建档要求的开发企业,2007年1月31日前要将材料上报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如不建立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将记入开发企业不良记录行为名单,并通报相关各局,缓办建设、销售等相关手续。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均在网上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此外,上述档案还将与建设、规划、城管、土地、工商管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把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参与用地规划、工程开工、商品房预售许可、资质升级、项目考评创优的基础条件,最终实现“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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